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宁波一员工病休3个月后被单位“自动离职”社保也停缴了

宁波一员工病休3个月后被单位“自动离职”社保也停缴了

2018-06-27 10:33:53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昨天上午,在甬打工的杨女士称,因为3个月前的一场意外车祸,休息超过了3个月,被企业要求办理自动辞职手续,社保也被停缴了。杨女士质疑,病假休息超过3个月,企业就可以要求职工自动离职吗?

员工自述

病休3个月后被要求自动离职

“工作没了可以再找,但社保停了孩子就没法上学了,这件事急得我夜不能眠。”昨天上午,爆料的杨女士对记者说起车祸后的遭遇。

今年44岁的杨女士是安徽滁州人,5年前独自带着6岁女儿来到宁波打工,在宁波福特有限责任公司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她的女儿也在宁波就读。

今年2月下旬,杨女士去医院看病,回家时打了一辆出租车。车辆行驶到望京路时,被另一辆车追尾,导致杨女士肩部受伤。3月6日,杨女士在市第二医院动了肩部手术,住院一周后回家继续休养。

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出院时间是3月13日,之后的病假证明都是由医生每月开具,自己也按时送到了单位。眼看3个月病假期满,因肩伤还没恢复,6月21日,杨女士又到单位去续假,没想到病假条却被单位拒收了。

“本想等肩伤好了再去上班,却接到了单位的电话通知,要求我自动离职,还要在离职协议上签字。”杨女士说,自己另找工作没关系,但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不仅要自己自动离职,还说要停了社保。自己最担心的就是社保停缴,那样孩子上学就很麻烦了。

杨女士还说,在此之前曾向单位财务咨询过社保延期的事,请求单位能否暂时挂靠,等找到新工作再转走。财务人员回复说可以想想办法,但人事部要求挂靠可以,必须要签自动离职协议。

“我的合同期还没满,超过病假期就要自动离职吗?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杨女士说,因为社保问题没有协商好,自己最终没有去单位签字。

公司回应

停缴社保是按规定办事

杨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就此采访了该企业负责人杨总。

杨总表示,杨女士的事听说了,但具体情况不清楚。听人事部负责人说,杨女士是违反了企业规定,才被要求自动离职的。

昨天上午,记者与该企业人事部向经理取得了联系。向经理表示,按照规定,超过3个月病假期,杨女士就属于自动离职。

向经理认为,按照劳动法规定,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职工,可以享受3个月医疗期,杨女士目前病休已经超过了3个月,只能按照规定办理。考虑到社保停缴会给离职员工带来后续问题,公司财务部已经为此递交了社保挂靠延后申请,但杨女士6月21日并没有来单位签协议,目前社保已经停缴了。

对于向经理的回应,杨女士则表示,当时并不是自己故意不去签字,而是因为当天除了签社保延后协议之外,还要签一份自动离职协议,自己对此有异议。

人社局回应

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是两个概念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该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周霞认为,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期内,如果是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承担经济补偿费用。反之则要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限及补偿标准进行。

那么,杨女士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被企业停了社保的行为,是否违规呢?对此,周副处长解释说,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但原则是要按照事实履行签字程序。

律师观点

企业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的情形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病休超过3个月就可以要求职工自动离职吗?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的王榕律师。

王律师表示,自动离职的情形一般是在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另行释明,而法律法规中没有进行明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应规定的话,则该企业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医疗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王律师说,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医疗期满之后,如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则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此外,在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依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

王律师建议杨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宁波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wangsy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