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酒后送到家楼下,上楼时摔伤 酒友赔不赔?

酒后送到家楼下,上楼时摔伤 酒友赔不赔?

2019-01-18 16:17:51  来源:爱博高级人才网  作者:xiaqj  浏览46次 




案例简介


一男子醉酒摔伤致残,与其喝酒的五名酒友被告上法庭。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付某等五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以承担10%为宜。

2017年的某一天,张某与付某等五个好友约好晚上一起聚餐喝酒,喝得很尽兴,六个人喝了白酒2斤不到。喝完酒后,付某和另一好友将张某送到了聊城市某小区单元门前,问张某要不要把他送上去?张某大手一挥:“我没事儿,你们走吧,下回再约。”于是,付某和另一好友就走了,到家之后没忘给张某打电话,听见张某在那头说:“到家啦,到家啦。”

谁料,其实张某在上楼的时候就不慎摔倒了,被急忙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多发脑挫裂伤、颅底骨折等,花去医疗费等10余万元。后来,张某就把当日跟他一起喝酒的五个好友告到法院,诉称当日自己喝酒时,其他人对其进行了劝酒,在其醉酒后又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应当对自己的伤情承担责任。

庭审中,付某等五名被告辩称,他们都觉得很冤枉,因为都是多年的好朋友,经常在一起聚餐喝酒,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吃完饭之后,他们将张某送到了家门口,是张某坚持要自己上楼,他们才没有坚持将其送上去,并且在回到家后也给张某打过电话,确认他到家了。付某等人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不应对其摔伤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


张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认识到饮酒过量后人的意识不同于未喝酒时,对于损害的发生时能够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所以张某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主要责任。共同饮酒人之间应当存在互相提醒、劝告少饮酒并且阻止已过量饮酒的人停止饮酒的注意义务,应尽到护送、照顾和通知其家人的注意义务。在这起案件中,付某等五人应当预知张某在酒后独自上楼会发生摔落的危险,但轻信损害可以避免,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即存在过失。这种过失和张某身体受到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付某等五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以承担10%为宜。接到判决后,张某和付某等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法官提醒

公民在社交活动中,应当注意把握分寸,不要过分劝酒,一起饮酒之人有互相提醒的义务。一旦有人因酒醉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倘若诉诸法律,与其喝酒之人都难逃过错赔偿责任。生命诚可贵,希望朋友聚会时一定要相互提醒,饮酒适量,保重身体。


责任编辑:xiaqj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