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就业服务模式 推动社会充分就业
2009-05-14 14:52: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信息中心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所谓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就是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具体项目来系统组织实施,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就业项目经理人,集中使用就业资源,对每一名工作对象设计个性化就业方案(包括就业前景评估计划、就业意识重塑计划、技能素质培训计划、就业服务全程计划),并进行全程跟踪直至稳定就业的一种就业服务新模式。其基本要求是:在就业服务的理念上,由传统的坐等式变为主动式;在就业服务的内容上,由传统的大同化变为个性化;在就业服务方式上,由传统的单向式变为全程化、循环式。
自2006年9月开始,海曙区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初步建立了“零距离、全覆盖、个性化、全程式”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在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就业资源实现有效整合:2008年共挖掘就业岗位14308个,比制度实施前的2006年增加了143%;二是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2008年全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分别达到10790人和6613人,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99%和88%;三是就业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8年,全区职业介绍成功12684人次,比2006年增加了149%;主动求职登记14445人次,比2006年增长了123%;职业指导11629人,比2006年增长56%;推荐培训5701人,比2006年增长112%;劳动合同签订率由2006年的75%,上升到2008年97%,提高了22个百分点,区域内零就业家庭做到动态消除;四是社会效应初步显现:制度实施以来,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宁波市市长毛光烈等领导分别做出批示予以肯定,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一、依托“三设”,架构服务体系
(一)设置服务项目。经理人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宣传市、区关于促进就业和培训的政策。二是深入调查工作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包括隐性就业情况。三是动态收集用工信息,帮助用人单位用好用足各项就业政策,包括向政府申请减免税收、发放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是负责就业供需双方的信息对接,以及帮助工作对象办理开办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贷款等手续,促进工作对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此外,在经理人工作职责中,还被逐步赋予以下内容: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查和低保金的发放;对具备劳动能力享受低保待遇的工作对象,经劝导仍不愿就业的,向社区提出中止低保待遇的建议;向用人单位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与工作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发现企业逃避社会义务,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向培训部门提出开设培训项目的建议。
(二)设定服务对象。对全区所有失业人员进行分批、分片上门走访或电话访问的基础上,按其就业要求和技能特长,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对象数据库,较为详细地掌握辖区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中筛选出就业愿望不强,竞争能力较弱,确需政府帮助才能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为工作对象,一般是户籍在海曙区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人员、持有宁波市区《暂住证》并居住在海曙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六类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以突出该项制度的方向性。工作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不再列入帮扶范围,当年未能成功就业,列入下年度工作对象候选人。
(三)设立服务平台。一是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立海曙区就业项目经理人服务中心,整合就业资源,负责集中调配。服务中心作为就业项目经理人服务的一级平台,设总经理人8名,分别负责联系8个街道的工作,总经理人负责动态收集和汇总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需求信息。二是在街道社保站设立二级平台,直接管理和考核经理人,并发挥熟悉辖区企业资源和失业人员情况的优势,向总经理人和经理人通报、反馈各种信息。经理人可以通过一级平台和二级平台查询用工信息和失业人员的情况。这种以资源统筹为基础的运作模式,使服务中心、社保站、总经理人、经理人分工协作、相互呼应,打破了原来以街道辖区为单位各自为政、信息相对封闭的框架,形成全区统一用工信息互通共用。此外,通过建立《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信息》经理人专刊等媒介,多渠道地为经理人的工作开展提供宣传和互动交流平台,实现服务平台(载体)的多样化。
二、突出“三化”,规范服务运作
(一)服务主体专业化。经理人是实施该项制度的核心环节,是这一制度的服务主体。试点期间,经理人一般由社区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室工作人员和责任性强、沟通能力好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担任,原则上每个社区配备1-2名经理人,由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后聘任,发给《海曙区就业项目经理人证书》,聘期1年。随着这一制度推行,为了进一步提高经理人队伍的素质,从去年开始,研究制定了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方案,形成了专兼职相结合的经理人队伍建设思路。专职经理人:一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去年招聘25名;一部分仍由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担任,目前共有58名。兼职经理人:主要由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干部中热心公益事业,社会活动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目前共有26名,从而形成了109名专兼职相结合的经理人队伍。
(二)服务内容个性化。为最大程度提高工作对象的就业成功率,经理人对每一名工作对象“量体裁衣”制定个性化的帮扶实施计划,实行“一人一档”,因案施策。一是实施就业前景评估计划。对于自身就业前景模糊的失业人员,上门走访,摸清失业原因、家庭状况、就业意愿、技能变化和年龄结构,结合本区就业资源,对工作对象进行就业前景的可行性分析,确定推荐岗位方向和行业。二是实施就业意识重塑计划。对于就业愿望不强或存在畏惧心理的工作对象,在了解妨碍工作对象就业的原因后,以现行政策为基础,以身边事例为参照,采用灵活、持久的方式,实施劝导方案,帮助工作对象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三是实施技能培训促进计划。对于有就业愿望,但苦于没有技能的工作对象,根据本人的素质帮助选择培训项目,联系培训机构,陪同报名,鼓励其坚持参加培训,获得职业资格,从而实现就业。两年来,全区制订这样的计划书已经达到3050份。
(三)服务方式全程化。为提高服务的有效性,经理人工作一直贯穿从确定工作对象到实现稳定就业的全过程。经理人在企业用工需求和失业人员就业愿望实现初步对接后,陪同工作对象参加招聘面试,协助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向用人单位了解工作对象工资待遇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于选择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的工作对象,积极协助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小额贷款等手续。工作对象实现就业后,经理人通过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就业动态,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促进稳定就业。对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工作对象,继续进行跟进帮扶,不断促进工作对象就业,从而形成全程式、可循环的服务链条。
三、借助“三力”,强化服务保障
(一)借助街道、部门的合力。为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海曙区成立了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充分整合劳动保障、财政、人事、民政、宣传等部门的力量,统一部署和协调这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相关政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的顺利实施。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全区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推进计划,掌握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各级服务平台、经理人开展工作,为经理人法规宣传、联系培训、参与用工招聘提供服务;财政、人事、民政、宣传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经费保障、经理人招聘、低保政策衔接、工作宣传等。街道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者,负责为经理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加强对经理人的具体考核、奖惩。
(二)借助素质培训的外力。由区政府及劳动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实例讲解、角色扮演、互动讨论、实地走访、实际演练等丰富生动的教学形式,促进经理人专业技能的提升。积极发挥海曙区劳动保障学会、海曙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民间组织的纽带作用,通过互动式、专业化的培训,提高了他们与工作对象沟通、帮其量身制订就业计划、与辖区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互动扩展就业岗位、帮助工作对象做好应聘前的准备工作,搭建工作对象与用工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等多方面能力。同时,我们还充分挖掘国内外人力资源,借力培训,我们先后与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合作举办经理人培训班,月湖街道还与People258这样大型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培训经理人。
(三)借助绩效考核的动力。为确保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运行更加规范,服务效果更为持久,对各类经理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经理人工资待遇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的130%确定,并随最低工资调整而调整,目前为每月1248元;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中招聘的专职经理人工资待遇仍按公益性岗位待遇确定;兼职经理人不另发工资。经理人的奖金与绩效挂钩,根据考核情况而定,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为此,区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制订下发了三个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充分体现整体与个体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绩效与奖罚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经理人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并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内容特别按“专业化、个性化、全程化”的要求,对帮助失业人员稳定就业予以重点评估和体现。经理人实行每半年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wa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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