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仲裁院创新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2009-07-09 09:33: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浏览46次
浙江省东阳市劳动仲裁院从2007年12月成立以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民办好事、做实事。到目前止共受理案件362起,已结案334起,结案率达到92.2%,其中调解296起,调解率达到82%、裁决32起、其他6起。劳动仲裁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阳市劳动仲裁院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便民、利民、亲民、爱民。加快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仲裁院成立后定编3名,2009年5月又增加编制3名。配有45平方米的严肃、庄重的仲裁庭,还建立和推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被申请人答辩期征询制度、“速审庭”办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等制度。在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透明公开、方便群众,真正做到仲裁“便民”。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仲裁工作的全过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认真调解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采取全员、全程调解,庭前分析调解,庭中全员调解等办法,充分利用每次可调解的机会,通过政策引导、感情疏通等方式化解矛盾、止争息讼、定纷止争,全市案件调解率达82%,真正做到仲裁“利民”。不断提升劳动仲裁院为民服务的理念,实现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完善规范仲裁办案制度,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速裁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办事人诉累;规范仲裁流程,实施被申请人答辩期前置,收集证据材料前置,庭前实现证据交换和质证,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纠纷解决在群众身边,让仲裁更加贴近群众,真正做到仲裁“亲民”。建立劳动仲裁“绿色通道”,给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人性化服务。对群体性案件以及矛盾易激化的事件,采取优先调解、仲裁,加大此类案件处理力度,建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时刻把弱势群体权益放在心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使劳动仲裁工作真正体现“爱民”。
责任编辑:wa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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