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出台“1+9”人才政策加快打造“人才特区”
2012-08-08 10:33:31 来源:爱博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为加快“人才特区”建设,按照“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要求,近日,北仑区高起点出台了“1+9”人才政策。
一个总政策:即《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未来5年内北仑区人才工作的四大工作目标:人才总量翻番增长、人才层次显著提升、人才结构更趋合理、人才效能明显提高;大力实施“人才集聚、人才成长、人才关爱”三大工程。
九个人才子政策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等三方面政策。
一是人才引进方面:主要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海外工程师、高校毕业生、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企业柔性引才等五个政策。1、《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新引进和培养5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层次、25名列入省市“千人计划”层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50名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该区注册科技型企业并正常运营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开办费补助。对引进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创业企业在指定场所租用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3年内还可享受500、300、20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用房等。2、《关于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实施意见》明确,海外工程师成功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的,给予海外工程师引进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海外工程师被评为国家“友谊奖”、浙江省“西湖奖”、宁波市“茶花奖”、北仑区“优秀外国专家”等荣誉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3、《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大学生到北仑来实习的,给予适当的交通费补助和生活补贴。对于在北仑创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创业融资、补贴和奖励等支持,包括5-8万元的一次性首次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为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集聚,引领和推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4、《关于加快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培育的实施意见》规定,对落户于北仑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3年免费办公用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地方财力贡献部分,前3年予以全额奖励,后3年按50%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引进海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北仑,每引进1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等等。5、《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人才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于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人才的不同层次给予每人每月300—2000元的工作生活津贴,享受时间最长可达3年。
二是人才培养方面:为鼓励培养创业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鼓励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素质,制定了人才培养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等两个政策。6、《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10个包括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的培训基地和2—3个境外培训基地,每年进行基地维护,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分批分次为区内各层次人才举行培训。并分别给予培训机构以及参与培训者予以一定的资助、补助。7、《关于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实行一次性培训费补助制度。按照高级工不高于1200元、技师不高于2000元、高级技师不高于2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培训补助。培训课时达到250以上的培训职业(工种)另可享受600元生活费补助。同时,对适合条件的高级技师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津贴补助,连续补助五年。
三是人才保障方面:《关于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的实施意见》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和改善人才环境作了明确规定,对于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区政府采用提供人才专项房和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住房问题,最高直接奖励一套100平方左右的住房,其余的给予20万元的购房专项补助和5年内个人收入对区财力贡献部分等额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人才专项房,免费居住3年,最长可以居住5年。在近日召开的北仑区人才大会上,5位优秀的留学人员分别得到了价值百万元的一套住房奖励。在改善人才环境方面,职能部门将在人才的居留、出入境、落户、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税收以及学习研究经费、学术交流资助等方面,给予最大的照顾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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