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排400万元 扶持建筑业加快发展
2014-05-13 15:55:24 来源:舟山新区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400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走出去”优胜企业、建筑业企业质量和科技进步奖项、优秀建筑业人才等
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400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走出去”优胜企业、建筑业企业质量和科技进步奖项、优秀建筑业人才等,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企业将获得重点扶持奖励。5月8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记者日前从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意见》指出,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升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支持企业拓展专业领域,实行“一业为主、适度多元”,扩大企业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建立5亿元以上区域市场和1亿元以上项目的协调联系机制。推进建筑工业化,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建筑业企业引进大型专业专用先进设备且设备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
《意见》要求,加大对建筑产业的财政扶持,各县(区)、功能区应相应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对地方财政做出较大贡献和税收贡献增幅较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重点扶优扶强,对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用地在城市规划布局中优先考虑。强化人才支撑,健全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进校企合作,着力培养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引导行业和服务企业水平。
《意见》还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要求,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实施工程款延付加倍计息、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推行工程期中结算和按工程形象进度结清工程价款方式,即时办结竣工结算。对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竣工结算的业主,依法限制其市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将严格的质量安全要求充分体现在招标文件、承包合同和现场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兴业意识,鼓励企业创优夺杯。
据了解,去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5.21亿元,上缴税金12.22亿元,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达到了13.2%。全市现有建筑业从业人员7.5万人;勘察设计及施工设计一体化企业35家,从业人员6310人。去年,我市新批具有海洋工程特色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11家,拥有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16家。目前,全市已形成了种类齐全、专业配套的建筑业产业体系。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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