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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谋职业",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303条]同类信息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是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的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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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充分发挥政府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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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考核及解除方法

  从企业作为营利组织的本质来看,在员工不胜任其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企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调薪甚至解雇等相应处理,属于人力资源管理和用工自主权的范畴。但因《劳动合同法》对调岗过于硬性的要求,对不胜任工作解雇课以严格的举证和程序条件,以及对“末位淘汰”的禁止性规定等,使得该法实施后,企业对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处理颇为棘手。理论和实务界也多有探讨,本文拟从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的不同视角,对不胜任工作的相关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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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除了在融资方面能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之外,还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根据《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规定,在杭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工商登记等政策优惠     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到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指定网点开设银行账户时,免除其工商登记、开办账户等相应费用。大学生创办企业可依法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允许...[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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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有效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从完善政策措施、拓展就业领域、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市场机制配置、政策措施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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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

      什么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指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开办生产服务项目、创办及参与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方式实现市场就业。      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加大财税支持。一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二是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及境外就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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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另谋职业”可按违纪处理

      张师傅是一家面粉厂的电工,在一次作业中脊椎受伤。企业按照医院的诊断,同意他休假半年,并按规定向他发放工资。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他的身体基本上得到了恢复,便悄悄地来到一家装修公司从事电器安装、电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每天能赚50元。      企业得知他在休病假期间“另谋职业”后,便通知他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为伤情基本痊愈。企业又要求他立即回厂上班,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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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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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1〕80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1〕8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宁波不发):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就业创业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1.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  2.年度促进就业资金预算表(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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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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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未签劳动合同不能成为拒付补偿金的理由

    2004年8月,周某应聘到我县一酒店工作,2006年4月25日,周某在上班期间从酒店二楼摔下,被送到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医疗费由酒店支付,5月20日,经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为工伤,2006年6月4日经某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7月份双方终止了劳动关系,但因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产生争议,周某便向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9月7日,仲裁委员会裁决酒店支付周某工伤津贴、交通费、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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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税费减免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是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劳动服务企业及社区中的加工型企业吸纳下岗企业人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      (二)小额贷款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是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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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就业政策问答: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

      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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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就业政策问答: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二)

         71. 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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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就业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杭州市新就业政策不仅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聘用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也通过补贴的形式,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      申报灵活就业可最高补贴每月500元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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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毕业生就业政策

        国家对自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北京地区规定,自费毕业生按政策在原生源省市自主择业。凡计划招收的自费毕业生,在毕业一年之内找到接受单位的,均可以为其办理派遣手续。自费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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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促进就业再出新政

    济南市日前就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下发通知,就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全市就业局势进行部署。   稳定就业 允许困难企业限期缓缴社保费   我市将帮助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各类用人单位把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加强在岗培训和人才储备。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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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劳动者维权手册(上)

    一、就业与再就业   1.能够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包括哪些?依照哪些程序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0号)的有关规定,能够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包括: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处于领取...[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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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

    (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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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资金420.2亿元 五项措施促就业

      近日,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在中国政府网就“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2009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完善扶持措施,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资金420.2亿元,比上年增加168.12亿元,增长66.7%。   具体的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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