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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2009-04-10 10:22: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信息中心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小殷今年就要大学毕业,目前正值找工作的关键时刻。2月份她曾与一家国有企业确定了基本用工意向,已签订了“就业协议”。4月,小殷在陪同学面试时意外地被一家外资企业的经理看中,力邀其加盟。小殷从来没得到过如此重视,深受鼓舞,顿时充满“士为知己者死”的热情。她认为,原先的国有企业虽然工作稳定,但哪比得上现在这家外企有发展空间?不过小殷也有些担心原先的协议,所以一回宿舍就拿出当时签订的就业协议细读。令她惊喜的是,协议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这更加坚定了她投奔外企的决心。 

      可当小殷走进学校就业办公室再索取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时,就业办的老师对其进行了批评:大学生刚刚踏入社会,怎能如此缺乏诚信?“就业协议”按学生人头印制,每名学生只有一份,要多领取实在不能办到。小殷一怒之下,决定不再拿“就业协议”,反正劳动法并未要求必须签“就业协议”,与外企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一样可以上班?难道“就业协议”可以被绕过吗? 

      专家分析 
      
      很多人对比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两者涉及的条款内容类似,为什么学生毕业要签订就业协议呢,直接签劳动合同不就可以了吗?其实,就现阶段的毕业模式而言,就业协议还有一定的存在价值。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计划是基于企业内部人员规划而定,目前来看,国内企业用人需求往往发现得晚需要得急。应届毕业生就业市场从每年11月份开始启动,签下的学生往往要过半年左右才能到岗,这对企业的规划要求非常高。 

      一旦操作不好,就会产生两种后果:要么不得不要求学生提前到岗,要么届时换岗。前者的做法如今相当普遍。同时在这样长的一段时间内,签约学生身边不断有同学找工作、签约,其心态很容易发生变化。找了国企的想去外企,去了非欧美外企的更想去欧美企业。用工双方的可变性,直接影响到每年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稳定。 

      因此,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业协议通过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学校鉴证的方式,尽可能地将就业意向确定下来,防止变化对另一方产生损失。同时,就业协议将未来入职后的待遇一一明确,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细节的变化。 

      那直接签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自毕业后生效不行吗?客观地说,直接签劳动合同同样是有效的,但却有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鉴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将会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 

      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使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因此,小殷如果想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还应该深思熟虑之后再决定。

 

 

 

责任编辑:wa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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