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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劳动监察局为农民工追讨

2013-04-11 22:31:53  来源:爱博仁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东北网鸡西1月29日讯1月13日上午,鸡东县劳动监察局走廊里,来自绥化市北林区的40余名农民工在县劳动监察局的帮助下,终于讨回了一家外来建筑企业拖欠的50万元工资款。当天,这些农民工愉快地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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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想着农民工,一切为了农民工。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2012年,鸡东县劳动监察局把帮助县内外农民工追讨打工钱、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全力维护农民工利益。他们组织劳动监察人员兵分三路,深入县内360多户煤炭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建材企业、餐饮洗浴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续签、补签劳动合同3200份,比上年增加20%。对未缴纳及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用工企业依法下达有关法律文书,责令用工企业补办有关手续,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拒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用工企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2年,该局组织劳动监察人员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67万元,收缴率比上年增长32.8%。同时,还向用工企业广泛宣传《劳动法》、《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依法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补发计划,县劳动监察部门派出相关人员跟踪问效。此外,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县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启动恶意欠薪追责机制,与县公安、司法、信访、煤炭等部门协调联动,对其依法惩处。该局还专门设立了接待农民工投诉日和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来自于县内及外来农民工举报,先后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1210人,并做到对已立案的3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依法结案。去年,县劳动监察局共帮助1056名省内外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达721.1万元。

        2012年11月19日,县劳动监察局发现域内一家外来建筑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涉及人数多、数额大,属较重大欠薪案件。该局立即立案,根据来自四川、安徽、山东及省内一些市县几十名农民工代表的投诉材料和调查笔录,经多次与这家企业协商和责令支付,很快将拖欠的53.67万元工资款足额发放到187名农民工手中。

        2012年12月初,县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农民工投诉,组织劳动监察人员帮助来自牡丹江、鸡西及本县的47名农民工追讨某乡房地产开发建设工地拖欠的19.95万元工资款,受到农民工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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