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应付经济补偿

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应付经济补偿

2013-05-11 11:27:16  来源:  作者:abler摘编  浏览46次 

  刘某于1999年12月入职莒县某公司工作,任该公司预算员。2012年,在市场竞争中,公司业务有所下降,经营发生困难。2012年10月, 公司提出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与刘某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进行了工作交接,公司为刘某出具了离职证明。2013年3月份,刘某向当地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支持了刘某的请求。公司认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违法行为,不应支付经济 补偿金。4月7日,公司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第1款第2项的 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且劳动者解除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劳动者同意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本案中,刘某在公司工作12年零10个月,应按13年计算经 济补偿金,刘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的月平均工资为2600。法院遂判决公司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33800(13×2600)元。

责任编辑:yaomf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