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未按规定付工资
2008-11-06 09:06: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杰采编 浏览46次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5日对819家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381家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了劳动者加班工资,82家用人单位未支付,174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其余单位没有涉及加班情况,三成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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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劳动部门介绍,近期劳动者关于加班工资问题的投诉较为突出,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于11月5日至14日对部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情况开展专项抽查。
据介绍,5日是全市统一执法行动的第一天。抽查的对象以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涉及劳动者26311人。主要针对今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情况。
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对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从严予以处罚。
违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并计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据悉,2008年前9个月,北京劳动监察部门共查处用人单位不规范支付加班工资案724起。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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