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历”门槛为何难以破除?
2026-09-24 13:55:05 来源:总工会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读到硕士,仍被“第一学历”挡在门外。
近日,有媒体报道,求职者通过多轮面试,却在入职审核时因专科起点被拒。一路读书、不断积累,到了求职时,却被最初的一张学历标签拦住。
教育部早已明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但在一些招聘流程中,这道门槛却真实存在,有时还藏在公开条件之外,等到最后一关才显露出来。
学历门槛,是否构成就业歧视?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这一规定采用列举歧视事由的开放式表达。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地域歧视的指导案例185号中明确,与所列事由性质一致的其他不合理事由,同样为法律所禁止。因此,法律虽没有直接点名“第一学历”,但不等于这类限制可以免于审查。
我国早已从政策层面推动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观念。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在招聘中,学历可以为识别能力提供参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训练、知识基础和职业资格,可以成为选人的依据。问题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把教育经历变成了脱离岗位需要的身份门槛。
从劳动经济学视角看,这属于典型的统计性歧视:以群体的平均学历特征推断个体能力,用简化标签降低筛选成本,却偏离了人岗匹配的目标。
如果应聘者已经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仍因最初的院校或学习方式被排斥,这样的筛选就涉嫌侵害平等就业权。
学历歧视,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个人而言,它限制了公平竞争和职业发展机会。具备岗位所需能力的人因教育起点被排除,减少了获得工作、培训和积累经验的机会。机会长期受限,履历更难丰富。如此循环,机会不足被误读为能力不足,早期教育经历便持续影响后续发展。
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它增加了人才错配的风险。过度依赖院校标签,会让一些具备岗位能力的人未经充分考察便被筛除。用人单位降低了初筛成本,却可能错过更适合岗位的人选。当不合理门槛被广泛采用,劳动者的技能、经验和业绩就难以得到充分评价,人才与岗位的匹配也会受到影响,降低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
对社会而言,它强化了学历标签竞争,影响成才导向与公平就业。招聘越看重最初的院校背景,后续学习、技能提升等成长过程的价值越容易被低估。早期求学条件本就存在差异,不合理的就业门槛还可能使这些差异更难通过后续努力得到弥补。当劳动者反复遭遇能力不被认真考察的情形,劳动成才、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也难以形成。
“第一学历”门槛为何难以破除?
实践层面,源于用人单位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技术。“第一学历”门槛成为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而采取的一种招聘策略,既省去逐一考察能力的工夫,也便于用通行标签解释用人决定。负责人一旦认可,人事部门便可能照此筛选,用人部门据此审批,个人偏好逐渐成为组织规则。
从社会观念看,学历崇拜和“出身”意识仍在影响人才评价。在一些观念中,名校经历被视为能力和潜力的保证,学校层次被直接换算成求职者的能力等级,后续成长则被低估。“看出身”被误当成“重人才”,不合理的门槛由此获得了看似合理的解释。
制度执行中的短板,又让这些规则难以被纠正。招聘资料和决策依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求职者往往只能看到落选结果。认定标准、调查程序和责任规则不够清晰,会进一步增加维权难度。如果劳动者维权费时费力,违法排斥却很少受到追究,制度就难以改变用人单位的行为选择。
让公平就业落到实处
破除这道门槛,需要完善制度、畅通救济,也需要改变用人观念,强化社会监督。
把公平就业原则转化为可执行的规则。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研究推进反就业歧视专门立法,细化不合理教育经历限制的认定标准、合理资格要求的边界和法律责任。对已有明确要求的招聘领域,既查公告中的条件,也查实际筛选的依据,防止公开条件合规、内部另设门槛。
就业促进法已规定举报处理和诉讼救济渠道,应完善受理、调查、反馈机制。设置合理的举证责任,完善损害赔偿规则,支持必要的维权费用,对恶意、反复实施的违法歧视提高责任成本,使违法代价与侵权后果相匹配。
用人单位应树立正确用人理念,切实推动人力资源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完善能力考核、招聘记录和申诉复核机制。同时,招聘平台应加强信息审核,行业组织应推动公平招聘承诺。对依法认定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在法定范围和程序内开展信用记录、监管与整改跟踪。
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要树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用人理念,让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成长路径的劳动者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对就业歧视说“不”,让本领得到承认、劳动受到尊重、成长拥有空间,才能更好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才评价不能 “看起点定终点”要给持续奋斗者一席之地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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