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劳动者权益
2014-12-26 14:43:5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任社轩 浏览46次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
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今后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发挥公司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监督作用。
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工作继续加强。全国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7元。
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取得新进展
以出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为重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取得新进展。劳务派遣用工不断规范。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帮助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较高企业科学合理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努力实现平稳过渡。下发《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对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做出部署,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
开展监察执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欠薪欠保、欺骗求职者等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大力开展执法维权维稳工作。截至11月底,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3.4万户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4.9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与279.8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79.4亿元。
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圆满完成覆盖全国80%地级城市的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截至9月底,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18件。推进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加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工作,与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2014年度“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评。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效能建设。
调解仲裁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下发了《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启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识的通知》,指导各地统一调解标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程序。加强企业预防调解工作,启动了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会同全国工商联积极开展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前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7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院率达到75%,其中地市级85%。积极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督促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推广使用,全国已建或在建办案系统的省市区已达到25个。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提升为当事人服务的水平。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08.4万件,同比上升1.0%;涉及劳动者143.1万人,同比上升7.7%。仲裁结案率88.3%,涉及金额208.4亿元。预计全年处理争议案件量约150万件,与上年基本持平,仲裁结案率超过90%。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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